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南昌、法治南昌”,全面宣传局系统综治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使深化平安建设、共享和谐家园家喻户晓,激发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成果大家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根据市综治办工作部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月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二、宣传重点
(一)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和全省、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我省、市各级、各部门的落实举措;
(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思。
(四)开展森林火灾警示宣传。突出抓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林业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自觉保护生态资源的责任感;
(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进行综治(平安建设)宣传;
(六)开展全民法制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法
制观念,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七)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
三、宣传形式
(一)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站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做到报纸有字、广播有声、视频有影;
(二)利用标语、板报、挂图、宣传画、公益广告以及文艺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
(三)开展一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各单位选择一个双休日开展集中宣传日活动,以宣传展板、墙报、发放宣传册等形式进行现场集中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四)开展一次进社区大宣传活动。深入帮扶小区,指导、参与社区的综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小区居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意识,切实提高小区居民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四、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综治宣传活动。
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于4月4日前报局综治办,邮箱(2409148878@qq.com),联系人:刘萍,8398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