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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 的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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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12日,江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这是江西省委、省政府继2018年7月3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之后,关于林长制改革出台的又一纲领性文件。《方案》深入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精神,在充分总结三年来全省林长制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针对实际工作中反映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对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林长制工作作出了总体部署,实现了政策再完善、目标再明确、任务再细化、措施再强化。《方案》的出台,为我省不断做深做实林长制提供了坚实政策保障。

下面,对《方案》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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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2020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我省作为林长制改革起源地,林长制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为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贡献了一系列“江西经验”。但通过三年的实践发现,我省林长制仍存在林长履职尽责落实机制、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林长制督办考核机制等不够完善,林长制信息化管理水平不高,需要我们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不足,补强薄弱环节,巩固提升我省林长制在全国的领先地位。为此,按照中央《意见》精神和国家林草局要求,出台《方案》,指导全省林长制工作再完善、再提升。

二、

《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哪些总体要求?

将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进一步明确为做深做实林长制的总要求。同时,明确全面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业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

三、

《方案》完善了哪些林长制工作目标任务?

我省《意见》提出了“建立健全林长制管理制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提高科学利用水平,实现森林资源‘三保、三增、三防’目标”,并分别到2018年、2020年和2035年三个阶段具体目标。《方案》在此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全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了林长制工作到2025年的具体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活力木蓄积量达到8亿立方米,湿地保护率稳定在62%以上,森林资源质量稳步提升,自然生态保护体系更加健全,优质林业生态产品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创新支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同时,《方案》要求各地根据林业资源状况,因地制宜,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目标任务,将目标任务纳入各级林长目标考核体系,确保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四、

《方案》对健全林长组织体系有什么新要求?

《方案》提出,要按照设立合理、责任明确、精简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林长组织体系。特别是要规范县级林长的设立,1个乡镇(街道)由1名县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县级林长,鼓励县级党政负责同志同时担任多个乡镇(街道)的县级林长。要完善林长制部门协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将检察、公安、应急等与林业生态保护发展密切的相关部门纳入林长制协作单位,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要建立完善林长对接机制,发挥协作单位配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林长制工作体系,增强林长履职合力。要探索建立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林长制工作新机制,积极营造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良好社会氛围。

五、

《方案》明确的林长制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

《方案》明确了下一步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严格落实各级林长职责,推动各级林长知责明责、履职尽责。二是进一步夯实源头管理。深入推进林业资源网格化管理,强化“一长两员”网格管护责任落实,切实提升林业资源保护发展能力水平。三是进一步抓实护绿提质行动。扎实开展打击毁林、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深入开展重点区域森林“四化”建设,推进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不断提升全省护绿提质增效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强化各级林长办自身建设,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五是进一步严格督导考核。加大林长制工作督导考核力度,强化督导考核结果运用,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六、

如何推动《方案》落地见效?

《方案》提出四项保障措施,推动林长制落地见效。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调度,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二是要完善信息化建设。深化智慧林长平台建设,提高林长制管理科学化、动态化、精细化水平。三是要健全投入机制。统筹安排并逐步加大对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及生态修复的支持力度。四是开展示范宣传。提高林长制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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