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江西省林业局根据《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候鸟保护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江西省候鸟名录》《江西省候鸟集中分布区名录(第一批)》。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宾对两个名录进行了解读。
刘宾介绍,江西省是候鸟重要越冬栖息地和迁徙停息地,候鸟资源十分丰富,国际重要湿地、国内第一大淡水湖—鄱阳湖每年吸引着数十万只候鸟在此越冬栖息,是亚洲最大的越冬候鸟栖息地。遂川鸟道、五指峰鸟岭是重要的夏候鸟迁飞通道,每年由此过境候鸟超过300万只。为加强候鸟保护,江西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候鸟保护地方性法规《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为加强候鸟保护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根据《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规定,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确定并公布候鸟名录和候鸟集中分布区名录及范围。公布候鸟名录,有助于候鸟保护工作精准施策、分级保护;明确候鸟集中分布区名录及范围,有助于地方人民政府统筹推进候鸟栖息地和候鸟集中分布区的监测、评估和保护工作。制定两个名录既是落实《江西省候鸟保护条例》要求,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生动实践。
刘宾解释,《江西省候鸟名录》是基于《中国候鸟名录》并结合候鸟在我省迁徙情况确定,共列入候鸟20目65科391种,实行分级保护,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候鸟有25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候鸟有68种,国家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候鸟有297种,未列入保护等级有1种。因我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目前正在修订,省重点保护的候鸟以后期正式发布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准。《江西省候鸟集中分布区名录(第一批)》则重点考虑将我省主要的冬候鸟、夏候鸟集中分布典型区域和候鸟迁徙通道列入,为便于集中分布区第一批的科学划定和有效保护,在充分征求地方意见基础上,将具有一定保护管理基础的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国家湿地公园纳入。
刘宾认为,候鸟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两个名录的制定为加强候鸟及其栖息地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广大群众了解候鸟种类及保护等级等相关知识,增强群众候鸟保护意识,推动和引导更多人积极投身候鸟保护、生态文明建设中来。同时,对于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践行生态文明理念、促进可持续发展、树立江西形象等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