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林业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直属机关纪委书记白如冰率第三指导服务组一行3人,到南昌市调研指导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建设工作。南昌市林业局三级调研员陶丽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和县(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及股长等参加调研座谈。
指导服务组认真听取了市、县推进情况汇报,对县区的推进情况逐个进行点评,并就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做好改革动员部署。要及时召开县(区)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涉林乡镇参加的工作推进会,印发辖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任务清单和操作细则,提出任务分工和保障措施。二是要明确具体改革任务。各县(区)要按照省林业局《工作提示》要求,依据集体林地面积、林业资源禀赋分类,重点推进“5+1”和“3+1”工作,不折不扣完成改革任务。三是要抓好改革任务实施。各县(区)要对照重点领域改革攻坚任务和其他改革任务,分析研判当前具备的基础条件和亟须补足的短板,探索具体的改革路径,协调资源强化保障举措。要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的协调合作,形成改革合力。四是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各县(区)要善于总结改革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和好的经验,主动发声、善于发声,积极协调媒体平台资源加大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持续提升南昌在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方面的影响力。
就如何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服务组强调:一是要强化思想认识,稳妥推进改革工作。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各地要依法依规开展改革,不能以改革为借口导致森林资源破坏。二是要强化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改革氛围。各改革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更优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山入林”。三是要强化工作举措,推动改革任务落实。改革任务必须要逐项销号,建立时间表,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推进的力度,确保按时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