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义县局接到长埠镇江下村村民报案称:长埠镇江下村枧溪组枧头洲山场的林木被人砍伐。接警后,县局民警前往实地进行调查处理。
经缜密侦查,2018年11月5日,枧溪理事会伙同胡某琥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请民工清理属自己村小组枧头洲山场的杨树共75株,准备将土地租赁给美农草坪有限公司。经林业勘察设计队工程师现场测量鉴定,此次砍伐的杨树材积4.7867立方米,折合立木蓄积7.3642立方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对枧溪理事会和胡某琥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