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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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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政府督查室、市信息办的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现报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樊三宝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且明确了责任人,具体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局内部年终考核项目。并且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安排了必要的经费,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我局还结合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在6月底召开了一次政务公开培训班,8月初举办了一次政务公开保密会,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队伍的保密意识。

二、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巩固、完善、深化、提高”的工作思路,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加大了制度建设力度,强化责任考核。一是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制定了《南昌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南昌市林业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务信息发布保密制度》、《南昌市林业局首问负责制》、《南昌市林业局服务承诺制》、《南昌市林业局机关效能投诉举报制度》、《南昌市林业局失职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范性制度。二是严格制定行为规范。按照政务公开和行政程序规定和要求,重新制定了《南昌市林业局行政审批公开制度》,规范了《南昌市林业局行政审批事项分类操作程序》、《南昌市林业局行政审批流程图》、《南昌市林业局办证中心办事指南》。加大了行政审批项目和时限的清理规范力度,对每项审批的办事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相关职能科室,对办理的时限也严格界限,缩短了办事时限,增强了行政审批工作的时效性和严肃性。同时,将这些审批项目的办理程序、时限要求编成流程图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三是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定了《南昌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对行政审批工作,从领导责任、纪律责任、公开范围等方面制定了严格规定。并将考核评议情况纳入处室岗责、个人岗责年度考核。四是严格落实年度工作报告。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能够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报告,并上传到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三、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

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自实施以来,一是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公开平台,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开发布。二是利用我局政府门户网站“生态南昌”对外进行政务公开;

2、我局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布我局召开会议的信息、工作成效宣传等。

3、我局在政府行政服务大厅对外公开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收费、办事指南等事项,以及在我局机关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住处查阅场所,并向市档案馆移交需归档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根据《南昌市林业局政务公开制度》、《南昌市林业局政务信息网上公开办法》、《南昌市林业局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每月定期向局各处室站队收集政务公开信息,并上传至市政府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局政府门户网站。据统计,我局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信息共计797条,其中:效能建设 7条,林业百科2条,企业之窗 9条,组织人事 14条,森林防火 11条,林业执法 8条,林政管理 20条,重点工程 2条,造林绿化 24条,政策法规 13条,政务互动 7条,政务公开 49条,林垦资讯 436条,一大四小 34条,候鸟保护12条,科学发展观 72条,创建文明城市 18条,林投公司 3条,森林城乡 56条。另外,我局没有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我局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

22009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3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处理以及应对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1、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刚推行,工作中很多地方尚未完善。

2、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业务尚未熟悉,离市政府的要求差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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