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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野保局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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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1名。管理局职责范围包括了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生态监测与调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保护宣传教育和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

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项目实施的基本性质、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需要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宣传和救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等基础性工作。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性内容。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五位一体”的国家战略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在近年也多次发表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讲话,因此,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已势在必行。

(二)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预期总目标

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项目预期阶段性目标

本年度执法打击有力,不出现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监测防控有力,不出现严重的野生动物疫情;资源调查有力,不出现严重的调查数据空白;宣传教育有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有更多的了解和支持。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各类执法行动以及接受市民举报线索,2017年,全市各级执法单位、森林公安共处置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8起,行政处罚8人;侦办刑事案件15起,刑事处罚20余人。

1、精心协调积极参与,坚决以执法守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环境:我单位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类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工作。一是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市春节期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春节期间由市局领导带队执法,对市辖区60余家酒店、6家集贸市场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共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起。对沿鄱阳湖区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实地抽查了昌邑乡、泾口乡和南矶乡的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开展蛙类专项整治行动:3月我局拟定下发野生蛙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野生蛙类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期间,我单位联合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开展5次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收缴放生野生青蛙400余斤;三是组织开展“保文保卫”专项执法行动:7月,为贯彻我市“保文保卫”有关文件精神,由市林业局副局长罗美英带队,对市内等多家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排查,市场内配合工商部门,市场外联合执法支队,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行动期间累计查缴各类野生动物30余只;四是开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在8月至9月集中开展象牙市场执法检查行动。我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南昌市绳金塔古玩市场和滕王阁南昌古玩城的70余家古玩店铺和玉石首饰店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一道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五是积极救护受伤野生动物:2017我局通过市民与单位举报、公安单位移交等多种方式接收和救护野生动物50余次共315只(其中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20余只),出动救护人员200余人次。

   2、多措并举,保障湖区越冬候鸟安全。去冬今春,我市在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中多措并举,确保了湖区候鸟越冬安全。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市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暨开展2016-2017年度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南昌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对发生破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地方,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二是加强了湖区巡护。越冬候鸟保护期间,全市各级野保和有关县区共开展巡湖行动500余次,出动人员1800人余次。共拆除天网200余部,25000余米,解救放飞候鸟40余只;基本杜绝湿地开荒、保护区违建等非法行为,盗猎现象明显减少,有效守护了湖区自然资源。三是加强了专项行动。我市各级野保、森林公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越冬候鸟保护工作力度,开展市场检查行动和巡湖专项行动。和往年相比,湖区偷捕候鸟的情况出现明显好转,未发现大面积的天网,在我市湖区基本实现了“三无一杜绝”和“两个确保”目标。四是加强了湖区宣传。在湿地和越冬候鸟专项保护工作期间,全市共开展节日性宣传活动10余次,做到了各个县区每个节日都有宣传活动;各县区深入湖区,出动宣传车70余次,在乡镇和湖区发放各类宣传品近2万余件;媒体及网站报道数量50余条。五是今冬明春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已全面展开。20179月市政府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暨开展2017-2018年度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市今冬明春候鸟湿地保护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向沿鄱阳湖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政府下发了2017-2018年度鄱阳湖区湿地候鸟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1220日至30日,市林业局组织了三个检查督导组对沿湖各县区、单位开展了湿地与越冬候鸟保护专项检查工作。

2、配合省厅业务部署,开展全市野生植物调查:依据《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江西省工作方案》和省厅相关要求,20172月起在全市全面开展野生植物调查。配合专家组完成了福建柏、榧树、伯乐树等13个物种的外业调查任务,自行完成南方红豆杉等6个广普物种的外业调查任务。4月将调查结果汇总上报给省厅并通过了省厅实地调查验收。

3、严密监测,大力整治湿地资源侵蚀现象。认真履行“河湖长制”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整治湖区、城区湿地侵占问题:依据“河湖长制”任务分工,我局严格监管湿地占用情况,在我市湖区开展大力打击湖区湿地围垦整治行动,20172月和9月在新建区昌邑乡和联圩乡发现的在鄱阳湖区非法围堰以及南昌县历史遗留的三湖保护区围堰问题。在我局屡次协调、督促下,当地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纷纷采取有效手段,开展平毁围堰行动;同时对于城区湿地侵占突出问题,我局严肃督促南昌县作出具体情况声明并整改,告知当地政府今后要大力加强城区湿地保护,如出问题,将严肃追责。

4、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全年宣传不间断在我市推行1+n式宣传方法全年1次大型宣传活动配合全年各类节日和县区宣传活动。2017年开展了一次大型的“爱鸟周”宣传活动:331日,以“依法保护候鸟,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由我局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南昌市第36届爱鸟周活动暨“影像的力量”中国野鸟摄影展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谷滩校区)正式开展。此次宣传活动邀请了中动协、省林业厅、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活动主要内容为“影像的力量”中国野鸟摄影展,是我省规模最大的鸟类摄影展,共征集到来自十一国家和地区的246幅精美作品。活动吸引了省市媒体关注的同时,央视江西频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n次宣传包括:一是“世界湿地日”宣传,在各居民社区张贴“世界湿地日”宣传海报百余份,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二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33日,我单位联同南昌市动物园共同开展了主题为“聆听青年人的声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第四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动物园大门入口处电子屏滚动播出此次宣传活动的宣传口号,并开展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布的关于禽流感防控倡议书“百人签名”活动。三是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125日至6日,在我市凤凰城上海外国语学校和右营街小学开展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实践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深受学生喜爱,活动内容包括鸟类及野生动物标本展(100余件栩栩如生的实体标本),邀请专家在学校开展“走进大自然,我们一起去观鸟”生态道德教育讲堂;向两所学校赠送书籍《走进鄱阳湖》400本,各类宣传册1400本,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环保袋100个。在协会组织引导下,各县区也纷纷行动,在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全方位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开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实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图文、网络有报道”的宣传格局。全市及各县区全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及宣传品5万余份,张贴通告和悬挂横幅6000余张,出动宣传车50余次。在社会上营造了爱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5、积极参与“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建设:2016年末,国内外等爱鸟人士在五星观鸟时得知下一年在五星这块白鹤大量栖息的区域不再种植藕种而改种水稻,这将会使得来此觅食的白鹤面临缺食风险。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自然生灵的觅食环境,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牵头、社会筹资发起了“留住白鹤”大型公益爱鸟行动。2017年初,经积极参与大力协调,终于将此活动发展为“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建设项目通过联合民间保护力量和当地管理部门,先期投入200余万元,在五星垦殖场建设一个功能完整的白鹤保护小区。此项目已经于今年下半年初步建设完成,通过土地租赁方式,划出了约300余亩的农田继续人工种植藕种供候鸟觅食和栖息。此项目旨在更好的保护在此越冬的白鹤等珍惜候鸟,同时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场景,这也是全国首个民间的白鹤保护小区,探索了一条民间保护新途径,对我市珍稀候鸟保护工作具有非凡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建设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及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4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58.99万,合计107.99万,实际到位107.9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8.08万元,其中:野生动植物执法支出资金 54万元;保护宣传教育支出44.0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采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管理模式。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区地理地质条件稳定,土壤、水环境、气候等条件适宜;(2)湿地及动植物资源丰富;(3)全市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较为和谐;(4)市、县两级野保部门形成保护网络,野保队伍逐渐壮大;(5)市野保局配备了能满足现代化办公的基本设施,能满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基本需求。

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物救护等工作,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案发率逐年下降,公众野保意识不断提升,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的大战略,项目实施是可行的,项目实施保障得力,项目建成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2018年4月10号

南昌市野保局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现有人员编制11名。管理局职责范围包括了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湿地保护、生态监测与调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保护宣传教育和等多个方面的工作。

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工作。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依据

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17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2、项目实施的基本性质、必要性、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需要扎实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宣传和救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等基础性工作。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湿地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以及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石性内容。目前,生态文明建设已纳入“五位一体”的国家战略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在近年也多次发表生态保护方面的重要讲话,因此,加强生态资源保护已势在必行。

(二)项目预期目标

项目预期总目标

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项目预期阶段性目标

本年度执法打击有力,不出现严重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为;监测防控有力,不出现严重的野生动物疫情;资源调查有力,不出现严重的调查数据空白;宣传教育有力,社会公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事业有更多的了解和支持。

  3、项目预期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各类执法行动以及接受市民举报线索,2017年,全市各级执法单位、森林公安共处置野生动植物行政案件8起,行政处罚8人;侦办刑事案件15起,刑事处罚20余人。

1、精心协调积极参与,坚决以执法守护野生动植物保护良好环境:我单位积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各类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工作。一是春节期间组织开展全市春节期间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在春节期间由市局领导带队执法,对市辖区60余家酒店、6家集贸市场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共查处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行政案件2起。对沿鄱阳湖区各县区行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实地抽查了昌邑乡、泾口乡和南矶乡的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开展蛙类专项整治行动:3月我局拟定下发野生蛙类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野生蛙类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期间,我单位联合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共开展5次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收缴放生野生青蛙400余斤;三是组织开展“保文保卫”专项执法行动:7月,为贯彻我市“保文保卫”有关文件精神,由市林业局副局长罗美英带队,对市内等多家集贸市场进行清理排查,市场内配合工商部门,市场外联合执法支队,严厉打击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各类违法行为。行动期间累计查缴各类野生动物30余只;四是开展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专项执法行动: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安排,在8月至9月集中开展象牙市场执法检查行动。我局联合市森林公安局、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对南昌市绳金塔古玩市场和滕王阁南昌古玩城的70余家古玩店铺和玉石首饰店铺进行了专项检查,并一道对经营者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五是积极救护受伤野生动物:2017我局通过市民与单位举报、公安单位移交等多种方式接收和救护野生动物50余次共315只(其中国家二级以上野生动物20余只),出动救护人员200余人次。

   2、多措并举,保障湖区越冬候鸟安全。去冬今春,我市在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中多措并举,确保了湖区候鸟越冬安全。一是加强了组织领导。协调市政府召开了专门会议进行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暨开展2016-2017年度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南昌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对发生破坏候鸟和湿地资源违法犯罪重大案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地方,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二是加强了湖区巡护。越冬候鸟保护期间,全市各级野保和有关县区共开展巡湖行动500余次,出动人员1800人余次。共拆除天网200余部,25000余米,解救放飞候鸟40余只;基本杜绝湿地开荒、保护区违建等非法行为,盗猎现象明显减少,有效守护了湖区自然资源。三是加强了专项行动。我市各级野保、森林公安、执法部门不断加大越冬候鸟保护工作力度,开展市场检查行动和巡湖专项行动。和往年相比,湖区偷捕候鸟的情况出现明显好转,未发现大面积的天网,在我市湖区基本实现了“三无一杜绝”和“两个确保”目标。四是加强了湖区宣传。在湿地和越冬候鸟专项保护工作期间,全市共开展节日性宣传活动10余次,做到了各个县区每个节日都有宣传活动;各县区深入湖区,出动宣传车70余次,在乡镇和湖区发放各类宣传品近2万余件;媒体及网站报道数量50余条。五是今冬明春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已全面展开。20179月市政府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暨开展2017-2018年度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市今冬明春候鸟湿地保护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并向沿鄱阳湖南昌县、新建区、进贤县政府下发了2017-2018年度鄱阳湖区湿地候鸟保护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层层落实。1220日至30日,市林业局组织了三个检查督导组对沿湖各县区、单位开展了湿地与越冬候鸟保护专项检查工作。

2、配合省厅业务部署,开展全市野生植物调查:依据《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江西省工作方案》和省厅相关要求,20172月起在全市全面开展野生植物调查。配合专家组完成了福建柏、榧树、伯乐树等13个物种的外业调查任务,自行完成南方红豆杉等6个广普物种的外业调查任务。4月将调查结果汇总上报给省厅并通过了省厅实地调查验收。

3、严密监测,大力整治湿地资源侵蚀现象。认真履行“河湖长制”责任分工,积极开展“清河行动”,整治湖区、城区湿地侵占问题:依据“河湖长制”任务分工,我局严格监管湿地占用情况,在我市湖区开展大力打击湖区湿地围垦整治行动,20172月和9月在新建区昌邑乡和联圩乡发现的在鄱阳湖区非法围堰以及南昌县历史遗留的三湖保护区围堰问题。在我局屡次协调、督促下,当地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纷纷采取有效手段,开展平毁围堰行动;同时对于城区湿地侵占突出问题,我局严肃督促南昌县作出具体情况声明并整改,告知当地政府今后要大力加强城区湿地保护,如出问题,将严肃追责。

4、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全年宣传不间断在我市推行1+n式宣传方法全年1次大型宣传活动配合全年各类节日和县区宣传活动。2017年开展了一次大型的“爱鸟周”宣传活动:331日,以“依法保护候鸟,守护绿色家园”为主题,由我局与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共同主办的南昌市第36届爱鸟周活动暨“影像的力量”中国野鸟摄影展在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红谷滩校区)正式开展。此次宣传活动邀请了中动协、省林业厅、市政府相关领导出席启动仪式。活动主要内容为“影像的力量”中国野鸟摄影展,是我省规模最大的鸟类摄影展,共征集到来自十一国家和地区的246幅精美作品。活动吸引了省市媒体关注的同时,央视江西频道也对此进行了报道。n次宣传包括:一是“世界湿地日”宣传,在各居民社区张贴“世界湿地日”宣传海报百余份,讲解湿地保护相关知识。二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33日,我单位联同南昌市动物园共同开展了主题为“聆听青年人的声音,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第四届“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动物园大门入口处电子屏滚动播出此次宣传活动的宣传口号,并开展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发布的关于禽流感防控倡议书“百人签名”活动。三是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宣传教育活动,125日至6日,在我市凤凰城上海外国语学校和右营街小学开展未成年人“生态道德教育进校园”实践教育活动。此次活动深受学生喜爱,活动内容包括鸟类及野生动物标本展(100余件栩栩如生的实体标本),邀请专家在学校开展“走进大自然,我们一起去观鸟”生态道德教育讲堂;向两所学校赠送书籍《走进鄱阳湖》400本,各类宣传册1400本,野生动物保护公益宣传环保袋100个。在协会组织引导下,各县区也纷纷行动,在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全方位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和湿地的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电视、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散发宣传单、开办知识讲座等形式,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方式,实现了“电视有影、广播有声、报纸有图文、网络有报道”的宣传格局。全市及各县区全年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单及宣传品5万余份,张贴通告和悬挂横幅6000余张,出动宣传车50余次。在社会上营造了爱护野生动物的浓厚氛围。

5、积极参与“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建设:2016年末,国内外等爱鸟人士在五星观鸟时得知下一年在五星这块白鹤大量栖息的区域不再种植藕种而改种水稻,这将会使得来此觅食的白鹤面临缺食风险。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自然生灵的觅食环境,由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牵头、社会筹资发起了“留住白鹤”大型公益爱鸟行动。2017年初,经积极参与大力协调,终于将此活动发展为“五星白鹤保护小区”建设项目通过联合民间保护力量和当地管理部门,先期投入200余万元,在五星垦殖场建设一个功能完整的白鹤保护小区。此项目已经于今年下半年初步建设完成,通过土地租赁方式,划出了约300余亩的农田继续人工种植藕种供候鸟觅食和栖息。此项目旨在更好的保护在此越冬的白鹤等珍惜候鸟,同时营造出人与自然和谐场景,这也是全国首个民间的白鹤保护小区,探索了一条民间保护新途径,对我市珍稀候鸟保护工作具有非凡意义。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政府效能、坚持厉行节约的重要举措。

  (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遵循履行部门主体责任、确保评价客观真实的原则,依据资金使用的方向和对象,围绕绩效目标,从建设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满意度等方面科学设定评价指标体系,采用公众评判、结果比较和加权重分等方式进行评价。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管理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分析

1、项目预算及实际到位情况分析

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49万元,上年财政拨款结转资金58.99万,合计107.99万,实际到位107.99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分析

2017年,市本级财政安排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实际支出98.08万元,其中:野生动植物执法支出资金 54万元;保护宣传教育支出44.0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为了进一步规范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资金采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管理模式。在财务核算上做到了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1)项目区地理地质条件稳定,土壤、水环境、气候等条件适宜;(2)湿地及动植物资源丰富;(3)全市政治经济等社会环境较为和谐;(4)市、县两级野保部门形成保护网络,野保队伍逐渐壮大;(5)市野保局配备了能满足现代化办公的基本设施,能满足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的基本需求。

项目实施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通过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物救护等工作,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案发率逐年下降,公众野保意识不断提升,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总之,本项目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等的规定,符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大保护的大战略,项目实施是可行的,项目实施保障得力,项目建成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明显。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2018年4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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