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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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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南昌市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对森林公安机关实施组织和指挥,制定森林公安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

2、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案件侦查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涉林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森林公安教育、训练,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籍和警衔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维护森林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按规定权限查处或督办森林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信息信访工作。

8、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和被装配备保障工作。

9、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刑事技术鉴定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9度主要工作内容,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到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始终保持对各类涉林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侵占林地、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力度,巩固扩大已有战果,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着力排查、化解各类涉林矛盾纠纷,加大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加强干警法律知识和义务技能培训,提高干警整体办案水平,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提升执法管理水平。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森林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6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69.99万元,比上年增加176.79万元,增长35.85%,增长原因是因为2018年度结余数比2017年度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18万元;上年结余155.81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669.99万元,比上年增加176.79万元,增长35.85%,增加原因是人员支出与办案支出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04.6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8.0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5.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7万元、资本性支出0.73万元;项目支出265.33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2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19.03万元、资本性支出9.8万元、其他相关支出112.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606.44万元;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35.94万元;农林水支出2.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8.0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47%;商品和服务支出109.5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3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9.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84%;资本性支出10.5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7%;其他相关支出112.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7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市森林公安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14.18万元,较上年增加75.4万元,增长17.18%。具体支出情况是:公共安全支出45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8.08%;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35.9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99%;住房保障支出25.3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3.14万元。其中:办公费6万元;被装购置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差旅费2万元;福利费9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邮电费3万元;水电费5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劳务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长万元,增长的原因是水电费和福利费支出的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3.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1.7万元,服务预算2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930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为0元。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上年减少14.72万元,减少原因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19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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