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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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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森林公安局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门,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保护森林及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重要力量。南昌市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对森林公安机关实施组织和指挥,制定森林公安工作规定和实施办法。

2、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案件侦查工作。

3、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林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跨区域涉林重大治安案件、群体性纠纷械斗事件。

4、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森林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5、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并指导森林公安教育、训练,组织指导森林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民警警籍和警衔管理工作。

6、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督察工作。维护森林公安民警合法权益,按规定权限查处或督办森林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

7、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信息信访工作。

8、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机关装备和被装配备保障工作。

9、组织实施并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刑事技术鉴定工作。

1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市林业局、市公安局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我局2020年继续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到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

第一,部署从初级的林政统管资源环境刑事案件做起,然后拓展到农、林、水务行业,再到整个生态领域执法,最终实现彻底的山水、林田、湖统一监管。

第二,持续深入开展打击各类非法侵占林地、非法贩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加大对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力度,把主要警力和精力用于保护候鸟上,全力以赴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广泛收集线索,拓展案件来源,强化候鸟及栖息地的保护。切实守卫林地,把住山门,持续确保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第三,全面建立新时代森林公安信息主导警务机制,提升执法管理水平。紧跟地方公安信息化步伐,巩固完善已有网络平台,提升OA办公,网上办案,信息查询水平,对接“一案一码”执法办案管理新模式,推进执法办案场所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升级改造,加强执法管理和执法监督。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让人民群众感受新时代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森林公安局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局本级1个一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森林公安局;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3人;实有人数33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23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森林公安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53.02 万元,比上年增加383.03万元,增长57.17%,增长原因是2020年度结余数比2019年度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6.98万元;上年结余456.0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森林公安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53.02万元,比上年增加383.03万元,增长57.1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08.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3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518.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9.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4万元;项目支出34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69%,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33.3万元、其他支出10.8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98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7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7%;农林水支出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79%,住房保障支出27.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2%.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518.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9.25%;商品和服务支出189.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8.0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0.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5%;项目支出344.1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6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森林公安局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96.98万元,较上年增加82.8万元,增长16.1%其中:公共安全支出541.1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7%;住房保障支出25.5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3.42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0.28万元,增长0.3%。其中:办公费8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万元;邮电费4万元;物业管理费1.4万元;差旅费2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5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3.8万元;劳务费2.6万元;工会经费2.23万元;福利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1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6.3万元。其中,货物预算8万元,服务预算8.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31日,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0元。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0.8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3.8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上年减少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

第三部分南昌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九张表(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执法与监督(项):反映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

      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9.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0年南昌市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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