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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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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城区动物园内观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和宠物防治、免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南昌市履约工作。指导市林业学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市林业局将继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持以林业生态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大南昌都市圈发展和共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对林业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在优化城市生态格局、助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资源监督管理、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上聚焦发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林业应有力量。

(一)加大资源培育力度,优化城市生态格局。确保森林蓄积量和森林覆盖率等约束性指标的实现,继续开展好人工造林、低产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工程,全力推进人工造林1万亩,低产效林改造1.65万亩,封山育林0.66万亩,提升南昌森林资源总量。突出抓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主要通道及其连接线等重要生态廊道两侧,重点景区周围和重点乡村“四化”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0.36万亩建设任务,全面提升全市森林质量和品位。大力开展湿地生态功能修复和湿地公园项目建设,着力增强我市湿地生态功能,为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稳定的城市生态格局,发挥林业积极作用。

(二)挖掘林业发展潜能,助力城乡融合发展。积极发挥林业在助力脱贫攻坚、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的独特优势和巨大潜力。结合各地资源禀赋,大力实施高产油茶、森林蔬菜、森林药材、花卉苗木、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产业工程,2020年,在全面完成省下达油茶新造0.7万亩的基础上,将油茶低改纳入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进行重点扶持。积极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国家森林乡村”申报,积极争取市财政30万元/个和60万元/个的配套标准,分别实施森林村庄、乡村风景林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乡村绿化美化品牌,努力在改善乡村生态、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全市城乡融合发展方面发挥林业更加积极的作用。

(三)发挥组织协同作用,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依托林长制组织体系,构建完善汇力聚智、齐抓共管林业工作新格局。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一长两员”作用,强化源头管理,全力保障我市森林防火安全。加大松材线虫病防治力度,优先开展景区和交通沿线等区域的疫木清理工作,确保2020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2020年秋普时梅岭核心景区不发生疫情。健全湿地保护管理长效机制,补齐湿地保护管理设施短板,力争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功。完善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建设,加大对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力度,坚决打击涉林违法行为。继续做好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天然林和生态公益林保护等工作。

(四)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履职尽责能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市林业局将始终把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期化坚持下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主题教育焕发出的政治热情切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进一步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努力在思想、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推动全市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我市林业高质量发展夯实思想、组织基础。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共有预单位9个,包括局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南昌市林业工作站、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122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4;实有人数169人,其中:在职人数120人,包括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11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4,退休人员49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12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59万元,增长68.4.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3.95万元;上年结余4567.2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林业项目结余数量较大。由于林业项目施工季节性较强,下半年批复的项目受季节影响未能及时施工、验收及拨付资金,导致2019年项目资金结余数较大。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121.16万元,比上年增加2892.59万元,增长68.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667.6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42.0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20.6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7万元;项目支出4453.5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4453.56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2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1.38万元;农林水支出6705.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7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42.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9%;商品和服务支出841.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1.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资本性基本建设支出5.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资本性支出292.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1%,其他支出3634.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553.9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03万元,增长5.4%。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1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农林水支出2282.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4%,住房保障支出131.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2020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1.38万元,较上年减少177.16万元,下降61.4%

其中:上年结转111.38万元。2020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11.3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11.38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326.13万元,较上年增加29.45万元,增长9.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政策性因素公用经费统一调标。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0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38.68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09.10万元,工程预算125.00万元,服务预算204.6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31日,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2个,涉及资金32.50万元。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8.0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1.77万元,比上年增加6.57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出国经费。

2.公务接待费7.07万元,比上年减少1.0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24万元,比上年增加5.84万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相关规定调整“三公”经费。

三、局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的具体说明

(一)南昌市林业局(局本级)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局编制人数27人,实有人数25人,退休人员25人。实有车辆14辆,其中定编车辆7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41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602.04万元,增长143.7%。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2019年下半年批复的项目受季节影响未能及时施工、验收及拨付资金,导致项目资金结余数较大。

其中:财政拨款804.8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607.6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4412.49万元,较上年增加2602.04万元,增长143.7%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6.2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7.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3515.43万元。

(二)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人员3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61.03万元,较上年增加52.34万元,增长48.2%

其中:财政拨款161.03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161.03万元,较上年增加52.34万元,增长48.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25万元。

(三)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编制人数8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420.72万元,较上年增加242.33万元,增长135.8%

其中:财政拨款172.7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47.95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420.72万元,较上年增加242.33万元,增长135.8%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5.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5.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240.00万元。

(四)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编制人数6人,实有人数6人,退休人员4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163.75万元,较上年增加78.18万元,增长91.6%

其中:财政拨款132.8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75万元。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163.75万元,较上年增加78.18万元,增长91.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0.4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7.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32万元,项目支出25.50万元。

(五)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5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人员5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18.99万元,较上年减少51.64万元,下降19.1%

其中:财政拨款218.99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18.99万元,较上年减少51.64万元,下降19.1%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5.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40万元。

(六)南昌市林业工作站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10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307.48万元,较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1.3%

其中:财政拨款206.7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00.76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307.48万元,较上年增加3.86万元,增长1.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8.03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七)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编制人数11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员1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81.42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5万元,下降26.3%

其中:财政拨款201.8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79.61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81.42万元,较上年减少100.45万元,下降26.3%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61.6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7.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92.11万元。

(八)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1.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人员9人。实有车辆1辆,其中定编车辆1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26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万元,增长5.6%

其中:财政拨款233.6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30.00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263.68万元,较上年增加13.95万元,增长5.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2.5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0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九)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基本情况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24人,实有人数24人,退休人员0人。实有车辆2辆,其中定编车辆2辆。

22020年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收入预算总额891.78万元,较上年增加319.85万元,增长55.9%

其中:财政拨款421.2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70.52万元。

2020年支出预算总额891.78万元,较上年增加319.85万元,增长55.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8.3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96万元,项目支出490.52万元。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预算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0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9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停伐补助支出:反映专项用于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的补助支出。

(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反映其他用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运行(林业):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事业机构: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一)森林培育(林业):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二)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湿地保护:反映天然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五)防灾减灾: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行业业务管理支出: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产品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其他林业支出和草原支出: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八)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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