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林业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城区动物园内观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和宠物防治、免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南昌市履约工作。指导市林业学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林业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协同发展思路,以建设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为目标,用好推深做实林长制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两大抓手,做足“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南昌宝贵的森林、湿地资源三篇文章,以加强湿地保护、发展森林旅游、壮大林业产业、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管理、减少森林灾害、构建智慧林业等方面为重点,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资源在南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五城”建设、开创南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南昌林业应有的贡献。
(一)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通过召开总林长会、签发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批示等方式,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完善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架构,做好巡护信息系统安装应用和手持终端购置工作,强化专职护林员常态监管,强化制度规范、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深入推进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智慧林长制”建设,逐步建成全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立体感知体系,实现对森林、湿地资源和候鸟保护以及灾害防治预警目标。
(二)加大资源培育力度。以昌赣客专沿线为重点的主要通道、重要生态廊道两侧的“四化”建设以及重点景区周围、重点乡村的“四化”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3600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省下达的1.66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和1.25万亩封山育林任务,新造油茶基地9000亩。积极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创建,着力打造一批乡村绿化品牌。加快推进32个森林村庄和4个乡村风景林建设的实施。
(三)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以森林督查、“护绿提质2021行动”、“鄱阳湖越冬候鸟保护”、“林安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以及国家系列督察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力度,坚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严从重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做好越冬候鸟日常巡护监测,做到措施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候鸟安全栖息,“常来常往”,唱响南昌候鸟品牌。继续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一地一牌一机构”的管理格局,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林地征占用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借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积极优化调整全市林业产业机构,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产油茶、森林蔬菜、森林药材、森林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茶园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把茶园山林场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休闲避暑森林康养胜地,示范带动全市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让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五是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严格落实省松材线虫病防控“三年攻坚战”和我市“梅岭保卫战”总体要求,持续开展疫木清理工作,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疫木清理任务,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密切与应急、公安等部门的配合,切实履行好林业部门职责,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我市森林防火安全。
三、部门基本情况
市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9个,包括局本级和8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疫检疫局、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南昌市林业工作站、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12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1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84人;实有人数161人,其中:在职人数118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83人,退休人员4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040.64万元,比上年减少80.52万元,降低1.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69.01万元;上年结余437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040.64万元,比上年减少80.52万元,降低1.1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3467.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542.7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9.3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57万元;项目支出3573.01万元,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3573.0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2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9.50万元;农林水支出4513.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8.9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542.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6.1%;商品和服务支出1130.5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资本性基本建设支出3.3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其他支出3348.7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69.01万元,较上年增加115.06万元,增长4.5%。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农林水支出2302.9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3%;住房保障支出131.5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130.59万元,较上年减少3.45万元,降低0.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人员编制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701.8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64.40万元,工程预算244.80万元,服务预算92.6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部门一级项目2个,具体为:
1、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单位为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项目属性为当年项目,项目日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为12.5万元,总体目标是使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2、办公楼用房租赁项目:实施单位为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属性为经常性项目,项目日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为20万元,总体目标是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一级项目:动植物保护项目
1、项目概述:使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2、实施主体: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今冬明春全市各级野保等开展巡湖行动>=1500次
质量指标:无人机、气垫船巡湖覆盖率>=80%
时效指标:保护区及周边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爱护鸟类及野生动植物的认识和常识=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8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1.77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6.86万元,比上年减少0.2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9.24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八)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一)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三)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国家公园,草原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十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南昌市林业局(部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669.01
科学技术支出
4.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669.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9.26
专项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
5.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
2,139.50
预算内投资收入
农林水支出
4,513.97
二、事业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228.91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669.01
本年支出合计
7,040.64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4,371.63
收入总计
7,040.64
支出总计
7,040.64
南昌市林业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城区动物园内观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和宠物防治、免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南昌市履约工作。指导市林业学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林业系统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协同发展思路,以建设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为目标,用好推深做实林长制和创建国际湿地城市两大抓手,做足“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南昌宝贵的森林、湿地资源三篇文章,以加强湿地保护、发展森林旅游、壮大林业产业、提升森林质量、强化森林管理、减少森林灾害、构建智慧林业等方面为重点,充分发挥森林和湿地资源在南昌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推进“五城”建设、开创南昌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作出南昌林业应有的贡献。
(一)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通过召开总林长会、签发总林长令、林长巡林、林长批示等方式,推动各级林长主动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完善以村级林长、基层监管员和专职护林员为主体的“一长两员”源头管理架构,做好巡护信息系统安装应用和手持终端购置工作,强化专职护林员常态监管,强化制度规范、责任落实和绩效考核,深入推进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网格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智慧林长制”建设,逐步建成全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立体感知体系,实现对森林、湿地资源和候鸟保护以及灾害防治预警目标。
(二)加大资源培育力度。以昌赣客专沿线为重点的主要通道、重要生态廊道两侧的“四化”建设以及重点景区周围、重点乡村的“四化”建设,全面完成省下达的3600亩建设任务;全面完成省下达的1.66万亩低产低效林改造和1.25万亩封山育林任务,新造油茶基地9000亩。积极开展“国家森林乡村”和“省级森林乡村”申报创建,着力打造一批乡村绿化品牌。加快推进32个森林村庄和4个乡村风景林建设的实施。
(三)强化资源监督管理。以森林督查、“护绿提质2021行动”、“鄱阳湖越冬候鸟保护”、“林安行动”等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以及国家系列督察发现的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整改力度,坚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严格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严从重惩处非法猎捕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等行为。做好越冬候鸟日常巡护监测,做到措施不松、力度不减,确保候鸟安全栖息,“常来常往”,唱响南昌候鸟品牌。继续推进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健全全市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着力构建“一地一牌一机构”的管理格局,全面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和管理水平。继续做好林地征占用管理等日常工作。
(四)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借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积极优化调整全市林业产业机构,因地制宜大力发展高产油茶、森林蔬菜、森林药材、森林旅游等产业。加快推进茶园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把茶园山林场打造成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休闲避暑森林康养胜地,示范带动全市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让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五是提升林业防灾减灾能力。严格落实省松材线虫病防控“三年攻坚战”和我市“梅岭保卫战”总体要求,持续开展疫木清理工作,确保春节前基本完成疫木清理任务,2021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密切与应急、公安等单位的配合,切实履行好林业单位职责,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我市森林防火安全。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局编制人数28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实有人数51人,其中:在职人数26人,包括行政人员26人,退休人员2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682.42万元,比上年减少1730.07万元,降低39.2%,原因是2020年预算执行数增加,上年结余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4.18万元;上年结余1908.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682.42万元,比上年减少1730.07万元,降低39.2%,原因是上年结余减少。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805.9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0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7万元;项目支出1876.5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5万元、其他支出1821.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3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96.50万元;农林水支出1488.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4.0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5.2%;商品和服务支出183.0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其他支出1821.5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74.18万元,较上年减少30.69万元,降低3.8%。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9%;农林水支出678.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7.6%;住房保障支出58.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83.02万元,较上年减少435.55万元,降低70.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91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1万元,服务预算3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局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0.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20万元,比上年减少9.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 |||
收支预算总表 | |||
填报单位:602001南昌市林业局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774.18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9.34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774.18 | 城乡社区支出 | 1,096.50 |
专项收入 | 农林水支出 | 1,488.42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住房保障支出 | 58.16 | |
预算内投资收入 | 0 | 0.00 | |
二、事业收入 | 0 | 0.00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0.00 | |
四、其他收入 | 0 | 0.00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0.00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774.18 | 本年支出合计 | 2,682.42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结余) | 1,908.24 | ||
收入总计 | 2,682.42 | 支出总计 | 2,682.42 |
001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2)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全市的森林资源一、二类调查和林业区划规划设计;
(二)各类林业项目的总体规划、作业设计;
(三)全市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
(四)全市森林资源消长动态监测;
(五)征占用林地外业勘察设计与验收;
(六)伐区检查验收。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方面注重学习,切实增强党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另一方面严于律己,切实贯彻执行“一岗双责”制;
(二)进一步深入开展“彰显省会担当,我们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四)指导各县区启动2020年江西省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重点是为各县区提供好技术咨询及指导服务工作, 确保能按规定按标准保时保质完成好森林督查暨一张图年度更新工作;
(五)继续做好全市的征占用林地查验、林业案件的现场勘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等林业技术服务工作;
(六)继续做好焦家村脱贫攻坚对口帮扶工作。重点是按照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对口帮助焦家村龚家自然村做好村庄绿化、环境整治以及道路亮化等工作;
(七)继续深入开展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和星级支部创建工作;
(八)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编制人数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收入预算总额为489.73万元,比上年增加328.70万元,增长204.1%,原因是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等其他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41万元;上年结余316.8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支出预算总额为489.73万元,比上年增加328.70万元,增长204.1%,原因是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等其他资金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89.7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6.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3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73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6万元;农林水支出462.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9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6.8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2.0%;商品和服务支出332.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2.41万元,较上年增加11.38万元,增长7.1%。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4%;农林水支出146.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7%;住房保障支出16.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9%。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32.12万元,较上年增加316.84万元,增加2073.6%。增长的原因是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费等其他资金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8.5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7.00万元,服务预算1.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19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 |||
收支预算总表 | |||
填报单位:602002南昌市林业勘察设计队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 | 172.41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9.86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 172.41 | 农林水支出 | 462.88 |
专项收入 | 住房保障支出 | 16.99 | |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 0 | 0.00 | |
预算内投资收入 | 0 | 0.00 | |
二、事业收入 | 0 | 0.00 | |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0 | 0.00 | |
四、其他收入 | 0 | 0.00 |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0 | 0.00 | |
六、上级补助收入 | 0 | 0.00 | |
本年收入合计 | 172.41 | 本年支出合计 | 489.73 |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结转下年 | ||
八、上年结转(结余) | 317.32 | ||
收入总计 | 489.73 | 支出总计 | 489.73 |
002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4)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做好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预报预测工作,继续打好松材线虫病"梅岭保卫战”;
(二)加大对林业有害生物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植物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复检。严格检疫执法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编制人数8人,其中:事业编制8人;实有人数9人,其中:在职人数8人,包括事业人员8人,其他人员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20.23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降低0.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4.86万元;上年结余215.3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20.23万元,比上年减少0.49万元,降低0.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86.9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0.2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9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00万元;农林水支出321.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3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70.2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3%;商品和服务支出29.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其他支出12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04.86万元,较上年增加32.09万元,增长18.6%。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农林水支出176.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4%;住房保障支出17.3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9.42万元,较上年增加14.06万元,增加91.5%。增长的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0.0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5.50万元,服务预算4.5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8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20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五)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七)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03南昌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04.8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9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04.86
城乡社区支出
70.00
专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
321.8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7.37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04.86
本年支出合计
420.23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215.37
收入总计
420.23
支出总计
420.23
00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5)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林木种苗(含木本花卉和绿化用草种草皮,下同)、森林公园、国有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林木种苗、森林公园、国有林和森林旅游建设法规、规章、发展规划、技术规程及标准;
(三)负责组织全市林木品种选育、引进、试验、审定、登记和良种繁育推广;负责林木种质资源及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和管理;
(四)核发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
(五)监督检查全市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对林木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查处违法生产、经营林木种子的行为并实施行政处罚。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深化林木种苗行业管理
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森林法》有关种苗方面的条款;抓好种苗质量管理。推行种苗全过程质量管理,开展全市造林绿化工程项目用苗用种质量抽查;配合市执法支队抓好林木种苗双打工作。举办1-2次林木种苗管理、技术培训。
(二)指导服务林木种苗生产供应
积极服务和指导全市造林绿化育苗用苗工作,为全市造林绿化用苗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实施南昌市林木良种繁育与推广项目。
(三)服务苗木花卉产业化发展
积极争取出台我市扶持花木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力争在基础设施建设、信贷优惠政策、税费减免等方面有突破,花大力气推进我市苗木产业做强做大;与市花卉苗木行业协会合作,建设完成南昌花木信息网站,制定完成主要造林绿化苗木质量标准。积极争取全市生态工程项目资金重点支持苗木行业协会能力建设和苗木花卉产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
(四)推动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发展
危旧房改造工作。全面督促解决的后继基础设施、房屋分配等工作;积极督促做好管护用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有林场百场百业和场外造林项目;森林公园工作。积极配合省林业局做好第三届江西森林旅游节,开展森林公园生态环境保护督查,通过多种途径加大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抓好4个2020年和2021年4个度乡村森林公园试点工作建设。积极争取2021年度森林体验、森林养生示范基地建设和省级示范森林公园等森林公园品牌等创建工作。
(五)提升本站自身能力建设
积极抓好站支部党建工作,强化干部队伍的理论学习与专业技能的培训;继续做好进贤北岭基地管护和建设工作;认真完善本站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单位的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文明单位、星级支部、综治单位等品牌创建工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编制人数6人,其中: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6人,其中:在职人数6人,包括事业人员6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收入预算总额为251.22万元,比上年增加87.65万元,增长53.6%,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80万元;上年结余108.4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支出预算总额为251.22万元,比上年增加87.65万元,增长53.6%,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43.20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0.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项目支出108.0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08.0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15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0.6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2.0%;商品和服务支出120.1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42.80万元,较上年增加9.98万元,增长7.5%。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农林水支出124.1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9%;住房保障支出11.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20.14万元,较上年增加102.33万元,增加574.6%。增长的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4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4.40万元,服务预算2.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1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5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五)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六)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04南昌市林木良种管理站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142.8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68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42.80
城乡社区支出
80.00
专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
152.13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1.41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142.80
本年支出合计
251.22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108.42
收入总计
251.22
支出总计
251.22
004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6)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查验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野生动植物、林木种苗等行为;
(二)加强木材检查站规范化建设,指导和协调全市基层木材检查站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江西省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林业行政主管单位委托实施有关林业行政处罚;
(四)负责辖区内经县、乡道路运输的木材及野生动植物、林木种子、苗木运输情况实施巡查,并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实施林业行政处罚;
(五)负责巡查中违法运输木材案件和辖区内群众举报违法运输木材行为的查处;
(六)指导全市基层木材检查站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
作为市林业局承担综合行政执法的单位,直接面对大众,所以,时时刻刻提醒大家自己要加强学习,认真执行好上级指令,严格抓好管理。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认真推行和完善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行政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每一个案件都集体讨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带好队伍管好人,认真落实廉政准则,确保文明执法,阳光执法,树立市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良好形象。
(二)继续将林业综合执法工作推向深入;
我们将在市林业局党委正确领导下,市森林公安局、兄弟单位的密切配合下,继续开展林业领域的行政综合执法工作。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每个周末组织集中学习义务和法律法规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认真组织开展全市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专项行动。
1、及时更新工作方案,县区也同时组织相应的机构、方案和领导小组。2、排查摸底。主要针对路边存放木材、对木材运输证办理信息和木材装运时间、对木材加工企业和货场周边状况及时掌握。3、加大对基层站执法监督。对基层站采取以随车跟踪、站后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执法监督。4、对辖区内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检查和查处。蹲守和巡查期间,检查非法运输木材尤其是无证运输木材行为。通过组织人员在林区和林区道路周边积极宣传林业法规政策,组织流动巡查和固定值守相结合,有效地遏制违法运输行为的发生,维护林区的安全和稳定。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编制人数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实有人数17人,其中:在职人数12人,包括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收入预算总额为259.4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3万元,增长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79万元;上年结余21.63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259.42万元,比上年增加40.43万元,增长18.5%。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59.4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1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农林水支出225.7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31.9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4%;商品和服务支出27.1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7.79万元,较上年增加18.80万元,增长8.6%。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1%;农林水支出204.1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9%;住房保障支出21.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0%。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7.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4万元,增加4.4%。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23.4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1.30万元,服务预算12.1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7.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05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37.7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16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37.79
农林水支出
225.79
专项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21.4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0.00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37.79
本年支出合计
259.42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21.63
收入总计
259.42
支出总计
259.42
005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7)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体系建设指导与服务,全市基层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建设管理;
(二)全市各开发区、新区林地征占用审核;
(三)全市林业产业行业管理,主要包括林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全市林业企业第二产业数据统计年报,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
(四)全市生态公益林管理与宣传。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提升基层林业站工作成效
结合基层林业站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摸清基层林业站家底,进一步完善基层林业站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扩大站房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
(二)建立龙头企业三级规模体系
大力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示范效益好、规模较大的龙头企业,在资金上予以倾斜,积极帮助企业加强与银行、高校对接,在信贷、人才输送方面给予支持。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级规模体系,完善龙头企业申报流程和条件,对采取企业+农户+基地模式,带动乡村产业发展,助力农户脱贫致富的企业优先进行申报和升级。
(三)做好公益林保护与宣传工作
提高公益林保护的力度,实地核查全市公益林保护现状,对破坏公益林、侵占公益林、违规套取公益林补贴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提升全民保护公益林的思想意识,通过制作宣传牌、宣传品、发放宣传册、播放宣传片等方式,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公益林人人有责的生态共识。
(四)完善森林康养基地体系建设
充分发挥我市生态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省级森林康养基地。不断交融延伸林业、旅游业、健康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广度与深度,加强绿色供给水平。开发丰富多彩的森林景观、沁人心脾的森林环境、健康安全的森林食品、内涵浓郁的生态文化。加快基础设施及康养设备的建设与利用,形成集游憩、度假、疗养、保健、养老等功能于一体的康养体系。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编制人数10人,其中: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数13人,包括事业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工作站收入预算总额为372.21万元,比上年增加64.73万元,增长2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21万元;上年结余152.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支出预算总额为372.21万元,比上年增加64.73万元,增长21.1%。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20.7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1.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47.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1.6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4.2%;商品和服务支出18.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5.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5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2%;其他支出15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工作站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20.21万元,较上年增加13.49万元,增长6.5%。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9%;农林水支出185.7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3%;住房保障支出21.5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8%。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18.57万元,较上年减少9.46万元,降低33.7%。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3.6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2.90万元,服务预算0.7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8.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4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工作站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四)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06南昌市林业工作站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20.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3.45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20.21
城乡社区支出
90.00
专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
247.1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21.59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20.21
本年支出合计
372.21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152.00
收入总计
372.21
支出总计
372.21
006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8)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是正科级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疫源疫病监测防控、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教育、野生动物救护以及公益宣传,配合森林公安、林业执法支队开展野生动植物相关执法、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工作开展等。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做好今冬明春(2020—2021年)全市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
(二)做好“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和“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公益宣传活动。
(三)配合森林公安等执法单位开展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行动。
(四)做好新冠肺炎、非洲猪瘟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五)冬夏两季在湾里区开展两次陆生脊椎动物调查,摸清湾里区陆生脊椎动物资源现状。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编制人数11人,其中:事业编制11人;实有人数12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包括事业人员9人,退休人员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59.83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1万元,增长170.0%,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64万元;上年结余544.1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59.83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1万元,增长170.0%,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77.3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5.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94.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9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0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0.00万元;农林水支出644.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5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75.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3.1%;商品和服务支出304.4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3.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其他支出270.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5%。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64万元,较上年增加13.83万元,增长6.9%。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2%;农林水支出186.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7%;住房保障支出17.5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1%。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304.45万元,较上年增加267.35万元,增长986.5%,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36.5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32.50万元,服务预算4.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一级项目1个,具体为:
动植物保护项目:实施单位为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项目属性为当年项目,项目日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资金为12.5万元,总体目标是使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一级项目:动植物保护项目
1、项目概述:使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受到有力保护,资源总量逐年实现稳中有升;
2、实施主体: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今冬明春全市各级野保等开展巡湖行动>=1500次
质量指标:无人机、气垫船巡湖覆盖率>=80%
时效指标:保护区及周边安全隐患发现和处理及时率=100%
成本指标:成本控制率=100%
社会效益指标:提高社会公众对保护湿地、爱护鸟类及野生动植物的认识和常识=100%
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7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89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四)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方面的支出。
(七)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农林水支出: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07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15.6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8.04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15.64
城乡社区支出
80.00
专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
644.29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17.50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15.64
本年支出合计
759.83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544.19
收入总计
759.83
支出总计
759.83
007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9)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是副县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集科研、示范、科技推广、生产开发为一体。主要开展林学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林业科研、林木遗传育种研究、森林培育研究、森林保护学研究、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研究、野生植物保护与利用研究、水土保持与防治荒漠化研究。
(二) 了解国内外林业发展状况,熟悉我省林业科技发展情况,结合本市林业农垦现状,制定全市林业农垦科技推广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各县区完成各项任务。组织应用已成熟并适用于本市的林业农垦科技成果,协调建立各种类型的示范基地,并进行大面积推广应用。
(三)制定科技咨询服务章程,了解掌握全市林业农垦生产现状,组织并指导科技人员开展各项林业农垦技术承包、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
(四)协调建立全市林业农垦科技管理信息网络,并进行上下网络传递工作,组织、指导县区林业农垦科技工作,深入林农解决当前林业农垦生产急需解决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加强对县、乡办林场及林业产业大户等单位的科学技术指导,及时传播新理论、传授新技术、引进新品种,把先进科技成果优先在县、乡林场、林业产业大户及主要示范基地加以推广,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在集体组织和林农在林业农垦生产中的示范作用。
(五)承担全市林业技术干部及林农生产技术骨干的业务培训,举办学术讨论会,并根据不同生产季度、环节举办相应内容的技术、业务讲座,提高林业队伍的整体专业素质。
(六)完成领导和上级有关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以广大林农的生产需求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林业新品种、新工艺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技术培训、科学技术普及等工作,努力提高林业技术应用水平。实施林业科技帮扶工程,重点推广高产油茶、苗木花卉、毛竹的培育技术,着力培养和扶持一批林业开发大户。继续加强与省推广总站、省林科院、江西农大林学院、各县区推广站的联系,构建省——市——县联动的林业科技转化服务平台。
(二)依托茶园山林场森林资源和环境,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从“砍树经济”转向“看树经济”。因地制宜加快推进南昌市茶园山生态试验林场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的建设,加快推进现代林业建设、拓宽职工增收渠道、增加职工就业机会、提升林场精神文明程度。
(三)实施好南昌市茶园山生态试验林场景观林提升改造项目。
(四)依托茶园山林场森林资源和环境优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探索林下中药材、森林果蔬栽培等林下经济合作模式。
(五)实施好2020年度森林抚育项目,百场带百村项目红花油茶高接换种油茶种质资源库项目,2020年度林下经济项目,规划实施好茶园山林场森林康养基地建设项目,我所将按照各项目实施方案实施。并严格按照中央和省级有关项目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对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六)继续组织实施“江西省耐水湿树种良种基地建设” 续建项目建设;
(七)继续组织实施与省林科院樟树研究中心合作的“樟树等珍贵
树种定向培育技术集成与示范”子课题科研任务,有效示范推广项目中的樟树、定向培育技术研究成果;
(八)积极争取省市各级科研示范推广项目;
(九)加大科研开发力度,争取科研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编制人数13人,其中: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数18人,其中:在职人数11人,包括事业人员11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收入预算总额为71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92.54万元,增长73.0%,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83万元;上年结余475.07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支出预算总额为719.90万元,比上年增加192.54万元,增长73.0%,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46.8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5.1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0.6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7万元。项目支出473.02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02万元,其他支出467.0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科学技术支出4.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63.00万元;农林水支出214.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6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25.1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1.3%;商品和服务支出26.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1%;其他支出467.00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4.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44.83万元,较上年增加11.15万元,增长4.8%。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0%;农林水支出211.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6.6%;住房保障支出20.6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26.71万元,较上年增加6.29万元,增长30.8%,原因是上年结余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2.44万元。其中,货物预算9.60万元,服务预算2.84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2021年本单位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0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77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4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科技奖励、核应急、转制科研机构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森林管护:反映专项用于森林资源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六)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七)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森林资源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九)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12南昌市林业科学研究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244.83
科学技术支出
4.00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44.8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76
专项收入
节能环保支出
5.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城乡社区支出
463.00
预算内投资收入
农林水支出
214.53
二、事业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20.61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4.83
本年支出合计
719.90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475.07
收入总计
719.90
支出总计
719.90
012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10)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副县级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巡护执法,保护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
(二)资源调查和监测,掌握区内生态平衡与物种安全状况;
(三)科学研究,制定适宜的管理措施;
(四)宣教教育,提高大众的环境意识;
(五)疫病监控,保障自然界及人类公共卫生安全;
(六)野生动物救护,减少珍稀物种的损失。
二、单位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用心推进党建工作。围绕党建工作与保护发展绿色湿地为中心,坚持想实招、创实绩、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制度,开展党建相关主题学习和党员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我局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着力抓好我局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二)做好创建国际湿地城市的沟通协调工作,协助国际湿地城市办理,创办第二届国际观鸟节。
(三)巩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好的做法,底线是保护区及周边不出现严重破坏生态的事件,继续扩大保护区的影响力。
(四)向上级政府或单位争取湿地生态补偿机制试点,以缓解南矶湿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和渔业生产之间的矛盾。
(五)拓宽思路,大胆创新,把保护区发展置身于大的发展框架,改变纯粹保护的思路,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共同制定发展规划,以资源合理利用和社区可持续发展促进更好保护。
(六)加强学习、加强沟通,以此改善管理局班子的决策水平、执行水平、服务水位和监管水平。特别要在2021年,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制定系统的培训方案和考核方案,奖优罚劣,调动全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七)开展保护区人为活动管理,以更好地保护水鸟及其栖息地。
(八)加强保护区管理队伍建设,使南矶保护局成为一个清廉、专业、高效、能干的保护管理队伍。
三、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24人,其中: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事业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1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08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3.9万元,增长2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6.29万元;上年结余629.39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1085.68万元,比上年增加193.9万元,增长21.7%。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37.38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76.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4万元。项目支出548.3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万元,其他支出518.8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0.00万元;农林水支出756.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8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76.7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3.9%;商品和服务支出89.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0%;其他支出518.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8%。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56.29万元,较上年增加35.03万元,增长8.3%。具体支出情况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3%;农林水支出388.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1%;住房保障支出43.8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6%。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89.06万元,较上年减少266.45万元,降低74.9%,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48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200.20万元,工程预算244.80万元,服务预算35.0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21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预算绩效情况
办公楼用房租赁项目:实施单位为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项目属性为经常性项目,项目日期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为20万元,总体目标是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一级项目:办公楼用房租赁项目
1、项目概述:租赁办公楼917平方米,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
2、实施主体: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3、实施周期: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4、年度预算安排:20万元
5、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0
质量指标:0
时效指标:0
成本指标:0
社会效益指标:0
满意度指标:0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4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0.20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预算经费。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第三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0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三)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四)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六)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反映除国家公园,草原管理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2-1:
收支预算总表
填报单位:602013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预算数
项目(按支出功能科目类级)
预算数
一、财政拨款
456.2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99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56.29
城乡社区支出
260.00
专项收入
农林水支出
756.88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住房保障支出
43.81
预算内投资收入
0
0.00
二、事业收入
0
0.00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0.00
四、其他收入
0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0.00
六、上级补助收入
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456.29
本年支出合计
1,085.68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转下年
八、上年结转(结余)
629.39
收入总计
1,085.68
支出总计
1,085.68
013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21-03-19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