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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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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本级)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城区动物园内观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和宠物防治、免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南昌市履约工作。指导市林业学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深入贯彻省委书记易炼红在南昌调研时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率先‘作示范、勇争先’,再展英雄城雄姿,续写新的时代荣光”更高要求,聚焦聚力“五个必须”主要任务,大力弘扬“脚上有土、心中有谱”的工作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在巩固提升生态优势上聚焦发力,保护好、利用好宝贵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一)继续推深做实林长制。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林长组织、源头管理、制度保障、目标考核、智慧管理“五大体系”,健全总林长发令、林长巡林、部门协作、督查督办、林长对接“五项机制”,全面构建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的责任体系,筑实织牢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着力在压实各级林长责任、规范专职护林员队伍、推进林长办标准化建设、发挥林长制配套制度作用和强化林长制工作宣传等五个方面谋求新突破、争取新作为,以“林长制”促“林长治”。

(二)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工作。全力推进人工造林0.6万亩、低产效林改造1.5万亩,封山育林0.3万亩。加大松材线虫除治迹地的更新改造力度,大力推进乡土树种、彩叶树种、阔叶树种的栽植和补植,形成针阔混交林,不断增强森林综合效能,逐步推进全市森林结构调整。重点抓好高速公路、高速铁路等主要通道及其连接线等重要生态廊道两侧,重点景区周围和重点乡村“四化”建设,完成森林“四化”人工造林、补植补造、森林抚育0.32万亩。全面完成省下达油茶新造0.4万亩任务,继续将油茶低改纳入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进行重点扶持。与此同时,结合2022年全市森林村庄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森林乡村”创建和省级“乡村森林公园”建设,积极申报“国家森林乡村”,打造一批乡村绿化美化品牌。

(三)全面加强资源监督管理。强化湿地保护监督管理,加快全市湿地生物多样性调查进度,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以及“湿地银行”建设,加快推进新建区岭岗、马栏圩省级湿地公园申报创建工作。继续做好“国际湿地城市” 申报、创建以及缔约方大会授牌后续事宜,确保我市成功拿牌。持续加大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加大依法行政宣传力度,建立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常态化制度,提升林业法治工作水平。与此同时,继续做好了林地征占用、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政务公开等日常工作。

(四)着力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扎实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并以此为切入点,持续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大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检,及时发现和掌握问题情况,联合环境、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自然保护地内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安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完善全市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系。推动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管理和监督制度,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跟踪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续工作。

(五)筑牢防灾减灾安全防线。全面完成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持续做好森林防火宣传、野外火源管理,加快推进南昌市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和林火阻隔系统建设,不断夯实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国有林场等森林经营单位的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置能力;加强国有林场防火宣传、防火巡护、火源管理以及防灭火物资准备,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配合省林业局做好全市森林防火视频监控改造升级,努力实现全市森林防火重点区火情监控全覆盖,确保防火安全。与此同时,督促各县区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从压实责任体系、加强普查监测、强化治理措施和完善防控手段着手,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明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疫木除治,全市疫情蔓延形势得到有效遏制。

(六)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持续以创新林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为导向,加大对森林药材、高产油茶等林下经济产业的扶持力度,2021年计划实施森林药材基地建设0.15万亩,其他经济林0.18万亩。与此同时,在全面完成省下达0.4万亩油茶新造任务的基础上,将油茶低改纳入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进行重点扶持,全年计划实施油茶低改、提升2万亩。同时,以鄱阳湖国际观鸟周活动的举办为契机,高标准打造南矶湿地、五星白鹤保护小区、象山森林公园候鸟观光体验点,推动全市观鸟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着力构建以茶园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南矶国际重要湿地为行业标杆和引领的森林旅游产业集群,并以此为突破口,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让群众享受更多生态红利、绿色福利。

(七)切实加快林业改革创新。继续推进集体林权流转,放活林地经营权属,优化林地审批流程等常规林业改革举措的基础上,着力加大在碳达峰、碳中和,林业固碳增汇,“湿地银行”建设,林业金融创新,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优化以及湿地占补平衡等林业改革新领域的探索、创新力度,力争创造更多成功的“南昌经验”,引领全省进一步释放林业发展活力,提升林业经营水平。特别是针对当前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总结提炼压实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等方面特色做法,形成一套在全省甚至全国范围内可复制推广的经验成果。

    三、单位基本情况

南昌市林业局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实有人数50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人员27,退休人员23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760.49万元,较上年减少1921.93万元,下降71.6%,原因是按财政相关规定上年结余全部上缴财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6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1.93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760.49万元,比上年减少1921.93万元,下降71.6%,原因是上年结余为零。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5.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6.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1.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76.5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96.50万元;农林水支出66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2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676.1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1.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1.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99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21.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760.49万元,较上年减少13.69万元,下降1.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13万元;农林水支出662.3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6.0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9.4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7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760.49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3.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76.1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8万元、资本性支出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81.43万元,较上年减少101.59万元,降低55.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上年结余减少。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7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5万元,服务预算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8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

2022年本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预算绩效情况

2022年本局无一级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2.公务接待费2.00万元,和去年保持不变。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00万元,比上年减少5.2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相关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02001市林业局本级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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