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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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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事业全额拨款单位,属南昌市林业局下属单位。

主要职责是:

1、资源管护。配备、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确保区内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

2、执法检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区内的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参观考察等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3、依法管理。对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进行管理,严禁在区内从事破坏景观、污染环境、改变湿地自然属性的活动,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活动。

4、科研监测。定期开展科研监测、资源调查,客观记录保护区生态特征,收集积累科研数据,为政府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5、宣传教育。编制材料、开展活动,提高群众和参观访问者的生态保护意识。

6、交流合作。参加会议和网络,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扩大保护区影响力。

7、社区共管。与所在地政府、单位及社区融洽关系,共同推进社区和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促使保护与社区共同发展。

二、单位2022年主要工作任务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2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用心推进党建工作。围绕党建工作与保护发展绿色湿地为中心,坚持想实招、创实绩、求实效,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和“两学一做”制度,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支部全体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我局党支部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着力抓好我局党支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2、巩固资源管护、科研监测和宣传教育等好的做法,底线是保护区及周边不出现严重破坏生态的事件,继续扩大保护区的影响力。

3、在鄱阳湖十年禁捕期间,探索一种新型的候鸟和栖息地管理模式,打造一种保护区+当地社区高度融合的保护新模式。

4、做好保护区内的越冬候鸟、夏候鸟、两栖、爬行类、哺乳类、水质、土壤、疫源疫病等科研工作,编制保护区二次科考报告,为保护区的科学管理提供本底资料。

5、编制保护区总体规划,加强保护区的管理,为保护区的发展指引方向。

6、加强保护区管理队伍建设,使南矶保护局成为一个清廉、专业、高效、能干的保护管理队伍。

7、继续与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和全球环境基金合作,通过农家乐标准化管理,提升前来保护区参观游客的湿地保护与候鸟保护意识,加大南矶社区的人文、地理、历史的宣传,增加游客在岛内的滞留时间,减少对候鸟栖息环境的干扰。通过护鸟员的招聘和培训,提高巡护技能,加强保护区的巡护密度,为越冬水鸟的安全栖息提供保障。

三、单位基本情况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编制人数24人,其中:事业编制24;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事业人员24人。

第二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33.36万元,比上年减少652.32万元,下降150%。原因是本年度无预算项目和结余结转项目收入,较上年度少了652.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52.32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收入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5万元;事业收入36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3.32万元(包括上年结余100.05万元);住房公积金收入36.2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购房补贴7.3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本年度无预算项目及上年结余结转收入,较上年收入减少548.35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33.36万元,比上年减少652.32万元,下降150%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4.0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92.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63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较上年预算项目安排减少548.30万元项目(其中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46万元);本年度无结转项目。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59万元;农林水支出36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91.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60万元(上年结余)。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92.7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84.0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9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33.36万元,较上年减少22.93万元,下降5.0%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365.3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3.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6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45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33.3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2.9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2.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0.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2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单位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40.63万元,较上年减少18.97万元,下降3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用经费压减。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我局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5.70万元。其中,货物预算14.20万元,工程预算0万元,服务预算1.5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8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2年无预算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5.2万元。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较上年预算安排相同。

2.公务接待费0元,较上年预算安排下降0.2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相同。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2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502009鄱阳湖南矶湿地管理局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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