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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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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昌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南昌市林业局是市政府工作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地方性林业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市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负责绿化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市规划区内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科技推广、科普宣传等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协调风景园林学会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市防沙治沙工作。负责城市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负责城区动物园内观赏动物的引进、交换繁育、饲养和宠物防治、免疫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单位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市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市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市应急管理局,以市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市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南昌市履约工作。指导市林业学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市林业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建设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为目标,用好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和巩固国际湿地城市两大抓手,做足“建设好”“保护好”“利用好”南昌宝贵的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三篇文章,打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人文林业、智慧林业、清廉林业“五个林业”新格局,在新的赶考路上交出优异的林业答卷。可概括为:围绕一条主线、用好两大抓手、做好三篇文章、打造五个林业。

(一)围绕一条主线。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2023年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线,坚定不移按照总书记关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战略擘画,聚力打造独具南昌特色的“精致森林、大美湿地”。

(二)用好两大抓手。1.着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林长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构建以林长负责制为基础、覆盖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的责任体系,筑实织牢森林管护全覆盖无盲区、监督管理全过程全方位的“一长两员”森林资源源头管理体系,继续在压实各级林长责任、狠抓森林资源源头管理、推进林长办标准化建设、发挥林长制配套制度作用和强化林长制工作宣传等方面谋求新突破、争取新作为,以“林长制”促“林长治”。2.巩固国际湿地城市创建成果。国际湿地城市挂牌6年后还需复审,南昌的湿地保护仍需持续加力。下一步市林业局将严格对照《国际湿地城市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提名办法》各项创建指标进行完善,重点推进湿地监测感知网络平台和国际化湿地宣教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精品乡村小微湿地,积极申报创建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持续加强湿地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保护修复,更好实现湿地生态的原真性、完整性和多样性。同时,加强湿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为全国湿地生态保护提供典型示范,打造全国湿地生态建设保护标杆。

(三)做好三篇文章。

1.做好林业资源建设文章。一是依托国家、省级林业重点工程,大力推进山上造林工程,持续推进针、阔叶林、油茶、森林“四化”等造林工程,稳步提高森林总量,构筑生态屏障。二是持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扎实开展乡村森林公园建设和国家森林乡村、省级森林乡村创建活动,稳步提升乡村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是强化对退化林、残次林、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病虫害除治迹地的改造和修复力度,大力推动森林质量提升工程,积极推行栽植或补植阔叶和彩叶树种为主的低产效林改造项目,深入开展森林抚育、封山育林等工程,不断提高森林对松材线虫病的抵御能力,优化调整森林结构,增强我市森林综合效能。四是着力实施退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大力开展小微湿地建设,扎实开展省级以上湿地公园申报创建工作,加快推进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与恢复工程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全市湿地生态功能。

2.做好林业资源保护文章。一是深入推进林长制。持续严格林地、湿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破坏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二是坚持以科技赋能森林防火,积极运用无人机开展森林防火巡护,深入推进“防火码”等防火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工作效率。三是严格落实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控目标责任书要求,实施以清理病(濒、枯)死松树为核心,打孔注药为辅助措施的综合防治策略,全力遏制松材线虫病疫情蔓延态势。继续开展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风险和危害评估等工作,切实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四是加强湿地和野生动植物宣传保护,稳步推进区域野生动植物资源本底调查,全面启动全市湿地资源专项调查,完成湿地名录制定和公布。五是扎实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行动,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继续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建立健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做好林业资源利用文章。一是做强林下经济产业,持续加大森林药材、森林蔬菜、高产油茶等产业的扶持力度,以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绩助力乡村振兴。2023年计划完成林下经济种植面积0.5万亩。二是做优森林旅游产业。持续加强森林旅游场所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丰富旅游产品、强化宣传推广,集中财力打造森林旅游品牌,加快构建以茶园山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为引领的森林旅游产业集群。三是做靓自然教育活动。着力提升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软硬件设施水平,推动自然教育活动进保护地、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助力提升青少年科学素养、保护意识和艺术感知力。四是做实林业碳汇项目。积极推进林业固碳增汇强基行动,扎实开展全省CCER林业碳汇开发项目试点工作,逐步开发适应更广泛的林业碳汇项目类型,为下一步全市全域范围内林业碳汇项目的开发提供政策技术支持和可借鉴经验。

(四)打造五个林业。

生态林业。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切实保护好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生态资源。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大力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行动。着力打造林长制升级版。健全林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强大的保护合力,坚决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不断巩固南昌绿色生态优势。

民生林业。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林业建设,加大林业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持续推进森林旅游和康养产业健康发展,将林业产业打造成推动我市乡村振兴和打通“两山”转换通道的示范产业。稳步推进林业碳汇能力巩固提升行动,有力有序推进林业碳汇各项工作,不断扩大林业碳汇工作成效和影响。探索创新“湿地银行”等金融服务模式,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林业审批服务效能。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安义县试点推广林权收储担保运营改革,全力助推全省“一号改革工程”进程。

人文林业。结合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体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林业宣传,大力弘扬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核心理念,凝聚生态共识。加快推进市野生动植物宣教中心、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现代林草业科创园、五星白鹤保护小区等基地建设,着力提升南矶湿地自然教育软硬件设施水平,努力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林业科研宣教基地打造成开展自然教育、弘扬生态文化的重要基地。积极运用好“最美市树·南昌樟树王”评选成果,进一步挖掘和推展古树的地域人文经典文化,打造“一树一景忆乡愁”的古树特色资源,助力南昌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开发。

智慧林业。加快推进南昌市湿地监测平台建设,全面实现鸟类监测、湿地保护、智能鉴定、统计分析等多种功能,确保“湿地保护、鸟类监测、智能鉴定、统计分析”的业务闭环,为全市鸟类与湿地保护提供技术支撑。完善市本级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对全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监控进行补盲,努力实现西山大岭等重点区视频监控全覆盖,着力提升森林防火智能化防护水平。与此同时,持续做好“江西林技通”云平台的推广运用,努力为全市林农、林企以及其他林业从业人员提供科技政策咨询服务。

清廉林业。一以贯之稳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监督制约。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整治,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坚持经常性教育,积极引导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更好地为民用好权、谋好利。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大对驻局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不断巩固全市林业部门的政风行风,着力打造南昌“清廉林业”。与此同时,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引导局系统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林业局共有预算单位5个,包括局本级和4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昌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其中,行政机关1个:南昌市林业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南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南昌市林业综合服务中心。

编制人数131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92人。实有人数17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30人,包括行政人员2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9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92人;退休人员小计45人。

第二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①由于本说明中数据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汇总数据与分项加总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详见附件,若其中某张表为空表或表中数据为0,则说明没有相关收支预算安排。)

第三部分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4633.88万元,比上年增加2005.13万元,增长7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99.0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70.2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89.8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89.8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5.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04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支出预算总额为4633.88万元,较上年增加2005.13万元,增长76.3%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2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5.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11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万元、资本性支出372.95万元;项目支出1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2万元;农林水支出405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60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3116.53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53.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9.7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99.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01万元;资本性支出372.9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80.9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99.02万元,较上年增加670.27万元,增长25.5%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5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3.72万元;农林水支出4056.9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79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4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82.60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4621.3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005.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16.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27.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5万元,资本性支出372.95万元。项目支出12.5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890.80万元。较上年增加767.16万元,增长620.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实有资金纳入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52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0.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3.8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731日,部门共有车辆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动植物保护项目:

1)项目概述:主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好我市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资源。具体工作有:野生动植物执法、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自然保护区管理、宣传和救护等工作内容。

2)立项依据:本项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和《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组织实施,项目资金主要用于2023年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3)实施主体:南昌市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4)实施周期:一年

5)年度预算安排:12.5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次数≥5

质量指标: 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覆盖率≥95%

时效指标:20231231日之前完成100%

成本指标: 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成本专项执法行动成本≤12.5万元

社会效益指标: 群众的动植物保护意识得到良好提升

生态效益指标:维护生态安全稳定、使动植物生存环境得到良好保护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95%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46.4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4.80万元,比上年减少3.49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69万元,比上年减少2.1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4.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机关运行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南昌市林业局2023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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