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单位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属事业全额拨款单位,为南昌市林业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是:负责南矶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
1、资源管护。配备、组织专职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巡护,确保区内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不受破坏。
2、执法检查。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区内的生态旅游、开发建设、参观考察等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3、依法管理。对建设项目和资源开发活动进行管理,严禁在区内从事破坏景观、污染环境、改变湿地自然属性的活动,以及.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活动。
4、科研监测。定期开展科研监测、资源调查,客观记录保护区生态特征,收集积累科研数据,为政府单位决策提供依据。
5、宣传教育。编制材料、开展活动,提高群众和参观访问者的生态保护意识。
6、交流合作。参加会议和网络,开展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扩大保护区影响力。
7、社区共管。与所在地政府、单位及社区融洽关系,共同推进社区和居民参与保护区管理,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促使保护与社区共同发展。
二、单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务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资源管护方面
受极端干旱气候影响,保护区内栖息地急剧萎缩,管理局计划与周边乡镇场取得合作,为越冬候鸟筹建若干应急补充栖息地,保护区管理局将以全区之力,系统发力,统筹兼顾,确保今冬明春越冬候鸟安全,有力化解自然灾害与湿地生态、候鸟保护之间的矛盾问题。
加强巡查、排查,严防倾倒、堆置废弃有害物质或排放超标废水及其它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
(二)科研监测方面
1、完成常规科研监测工作
1.1按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源疫病监测技术方案》要求,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专业培训等。
1.2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方面,完成2022-2023年度的各项监测项目工作,包括:水质监测项目、植被调查、底栖动物、浮游生物等科研监测项目。
2、研究部署专项调查工作
根据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监测工作方案,加强与高校及科研单位的深度合作,进一步研究部署有关“水土气生”等环境要素的监测与调查工作。
3、保护区总体规划工作
对《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21-2030年)讨论稿》(简称“保护区总规”)内容进行磋商确认,确立保护区总归正式送审版内容。
(三)宣传教育方面
1、加强管理局宣教团队能力建设。对管理局宣教科和保护站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科普和普法技能培训、新媒体传播技术培训。
2、合理编制、实施宣教科普项目。
3、宣教、科普设施的维护。
4、及时做好保护区保护管理信息的公开和宣传。
5、加强同媒体和NGO的合作。
三、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3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科室4个、管理站3个),分别是:综合科、宣传教育科、资源管护科、科研监测科、南山管理站、矶山管理站、恒湖管理站。
编制人数24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23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23人,包括全部补助事业编制23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03.72万元,比上年增加70.36万元,增长1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6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03.72万元,比上年增加70.36万元,增长16.2%。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60.7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2.9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6万元;农林水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460.7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68.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3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3年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了70.36万元,增长16.2%,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农林水支出414.15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4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8.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0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39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03.72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70.3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0.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97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本单位非行政参公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3年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1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九)项目绩效情况
本单位本年度未安排项目。
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5.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4.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2023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结余:填列2022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事业机构: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三)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